我国路域生态环境区划[0个E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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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路域生态环境区划
佚名  2005-9-5 8:15:28    点击数:  来源:网络   【字体: 】  
    根据我国交通发展状况和公路建设的特点,一般将我国路域生态环境划分为六个功能区:

    1.生态稳定区。包括苏、皖、湘、鄂、沪地区,公路密度为31.4~96.5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绿化里程占总里程的比例约为30%~80%,路域植被覆盖率较高。

    2.生态环境相对稳定区。包括浙、闽、赣、粤、琼地区,公路密度为36.1~61.0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绿化里程占总里程的比例约为30%~70%,生态环境相对稳定。

    3.生态环境较敏感区。包括黑、吉、辽地区,公路密度为14~32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绿化里程占总里程的比例为50%~60%,路域植被良好,但一旦生态环境被破坏较不易恢复。

    4.生态环境敏感区。包括京、津、冀、鲁、豫、晋地区,公路密度33.4~82.7公里/百平方公里(北京为82.7公里/百平方公里),绿化里程占总里程的50%~80%。生态环境被破坏不易恢复,应加强对路域环境的保护。

    5.生态环境脆弱区。包括陕、川、黔、滇、桂地区,公路密度19.7~41.6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绿化里程占总里程的比例较低。本区域易造成生态破坏且较难恢复,应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的恶化。

    6.生态环境极脆弱区。包括蒙、新、甘、藏、青、宁地区,公路密度在21公里/百平方公里以下,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较差,应十分重视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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