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级财政保障农村公路养护投入[0个E路币]
双击鼠标滚屏阅读            ★★★
浙江三级财政保障农村公路养护投入
刘洋 康信…  2008-8-6 12:32:47    点击数:  来源:中国交通报   【字体: 】  
        《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简称《办法》)8月1日起施行。至此,浙江9万多公里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3500万农民出行有了保障。

        《办法》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确立了以县级为主、乡(镇)村配合的养护管理体制。

        在关于养护资金的筹集与使用方面,《办法》明确了三级财政投入机制。省级设立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作为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并侧重用于农村公路比重较大的经济欠发达的海岛、山区县(市、区)。具体资金来源由一定比例的汽车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和其他省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构成,其中从汽车养路费中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汽车养路费总额的15%。

        县级养护资金渠道则由县级人民政府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拖拉机与摩托车养路费、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组成,其中拖拉机与摩托车养路费应当全部纳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当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并优先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

        乡(镇)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则由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筹集,补充用于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与管理,不得摊派和强行收取。村道养护如需村出资、投劳的,要采用“一事一议”的方法,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决定。

        《办法》同时明确了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专款专用,并强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截至2007年年底,浙江累计完成通乡、通村公路6.58万公里,建制村通等级公路率达96.2%,通村公路路面硬化率达94.4%,63个县(市、区)实现了等级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双百”目标。


新闻录入:白羊    责任编辑:白羊   TOP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热点新闻

更多...

推荐新闻

更多...

相关新闻

更多...

新闻专题

更多...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已经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