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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和交通部质监总站《关于加快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质监综字〔2007〕22号)的要求,原有资质有效期最迟延至2008年5月31日,4月份质监站开展了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单位资质就位工作,兵团共12家试验检测单位参与了该项工作。质监站根据交通部要求,为了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质监站成立了兵团公路试验检测资质就位工作小组,质监站抽调了部分工作人员,外聘部分试验检测专家,于3月29日至4月1日在石河子进行了集中培训,制定了《兵团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就位初审方案》和《现场评审方案》,从4月1日—4月20日组织专家分南、北两大组,每组细分档案材料组、硬件环境组、技术考核组三个专业小组,按照试验检测单位提供申请材料---质监站审核材料---组织专家现场考核(理论考试和现场试验操作)的程序从资料和现场考核等方面对12家试验检测单位进行评审,完成试验检测资质就位,并将评审就位结果在兵团交通局等网站上公示,对通过等级评审的检测机构予以公布。对于试验检测单位在人员、仪器设备、场地面积及管理等方面未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强制性能力要求的情况,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规定在交通部质监总站要求的最后日期前整改。质监站将组织专家组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全的,将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规定采取取消资质或降低资质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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