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境内高速公路纳入气象监测服务范围[0个E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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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境内高速公路纳入气象监测服务范围
张锡敏  2008-7-25    点击数:  来源:新华网—太原晚报   【字体: 】  
        记者昨日从省气象局了解到,山西省“高速公路气象监测服务系统”建设方案近日通过专家评审。今后,山西省逐步将境内高速公路纳入气象监测服务范围。

        山西省是全国公路交通最繁忙且受气象灾害影响严重的省份之一,突发性的低能见度雾、霾、沙尘暴、短时强降水、路面结冰、积雪、强风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常常造成交通堵塞、事故频发、运输中断,给山西省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干扰。

        该项目的建设就是针对交通运输对气象预报服务的需要,在国家级气象观测站布局的基础上,建设本省交通气象服务系统。项目建设将依托山西省现有气象业务服务系统,充分利用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果,向政府和交通决策部门提供影响交通运输的各类气象要素实况,制作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对于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减少损失,提高道路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高速公路气象监测站网、信息收集处理与共享系统、交通气象预报分析系统和服务系统等4个部分,首期工程建设围绕太原的主要高速公路路段和各高速公路的复杂气象路段布设47个气象监测站点,待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向全省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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