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行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报送制[0个E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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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行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报送制
交监网  2008-7-7    点击数:  来源:中国交通报   【字体: 】  
   为加强全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和规范有序进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简称《规定》),已于7月1日起试执行。

    《规定》明确了水运工程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规定》明确了建设程序、设计文件审批程序、招投标程序、开工备案程序和工程验收程序等。此外,对于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也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水运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果。在信息报送方面,要求水运工程实行建设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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